近日,我們偉大的總統,再度在府城提出公投法的復辟。這讓我忍不住
心中的不滿和反感。

我們花了那麼久的時間、如此多的金錢,一次次地砸下大筆資源去選出
一個政府,它包括了總統、立法委員、各級議員等。我們選出這些政府中的
"精英們" ,目的就是為了我處理一些重大的議案,讓每天忙碌於生活中的
百姓們,好好地朝著大目標前進。

而今,陳總統又再度提出公投法復辟,這樣的作法,被相關的人士稱為
更為民主的方法。而又再強調,重要議題必需透過公投才能獲得答案解決。
這讓人相當不以為然,我們選出的 "有為政府" ,就是幫忙我們去決定重要
國策,讓人民們有所從、不再茫然。若是再這一些燙手山芋丟回人民手上,
是否讓然覺得非常不負責任呢?或許我們得到的回答會是:『這些議案都是
對於國家發展很重要的議案,所以要透過公投才能獲得人民的真切答案』。
試問,每日於各府院中討論的、決定的議案,實際上對國家發展和人民福址
重要囉?因為它們並不需通過公投呀!

再更進一步的思考,若是重要議案需經公投,人民們就不需要政府這個
組織,更不需要去選賢與能。這麼說或許太過,但以公投的思維,不得不讓
我們會有這種聯想。一些重要議案,必需針對實務上與實際上的需求,而來
制定之、決定之,而不淪為民粹思想。

陳總統所提的公投復辟,身為人民的我們看到了、聽到了。若我們真的
需要透過它才能決定棘手議案,又何需政府來運籌帷幄、勞心勞力。一切,
就歸於民眾;事事,就交付公投,不需大有為的政府來煩心了。如此更不失
為真正民主,完全是第一手民意,不假他人。這是我們要的民主嗎?

2003.04.1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玉米/黃昱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