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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回到家,一連串紙醉金迷的生活,不知是展開了一個序曲呢? 還是準備落幕了。

唱歌,這一陣子常做的活動,一群人集合在一起吶喊,老實說,除了聯絡感情以外,還蠻浪費錢的。我不大會喝酒,看著啤酒一壺一壺的擺上桌,我也無法幸免。昨天,我的臉一定是有史來第二次氾紅,開始醉了。

酒醉,我醉了有個好處,一個是我自己知道醉了,另一個好處是,我會更清醒,就像腦子和身體剝離了一般的清醒。腦子清醒,但是會想睡覺,怪現象,所以我醉了。

普通的唱歌聚會,之後的趕場,意外的趕場,又讓我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我第一次到牛郎店,第一次馬殺雞。讓我開了不少眼界,我幾歲啦? 啥? 還沒三十喔?!嗯,眼界大些好,這樣子以後才有更多話題聊,以掩飾我不會聊天的這個缺點。

我有三不,不會喝酒、不會聊天、不會把妹。雖然,許多人一直不相信,但,這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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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米/黃昱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