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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64912485  

 

以下問題可能沒有人仔細想過。

每個人都用:「才花十幾分鐘而以。」來請你幫個小忙的思維來找你挪出時間來做小事。

但事實上一個人一天裡有幾個十分鐘可以被這樣浪費掉呢?

24小時裡就算不吃、不睡不休息,也只能幫忙144個人的小事要求,而這件事只有10分鐘內解決。如果是15~20分鐘的小事,則只能幫72個人。

但事實上在8個小時的工作時間裡,就只能幫24個人做點20分鐘以內可以做完的小事而以。更別提有些小事是要花上半小時、一小時那種的小...事。

所以在請別人幫你點「小忙」的時候,千萬不要用那種「才一點時間而以」的態度去看待別人寶貴的時間。反過來我們自己也應該不希望整天都在做別人的小事,結果讓自己有很多小事在往外求援時,卻沒有任何人會伸出援手吧?這種感覺不好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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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米/黃昱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