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是一種必需達到一定規模性的宣傳活動。
字義上,廣告,取自於廣而告之的簡略精神廣與告。只要一件事情的內容,廣而告之,知道的人就會變多,而且多還要多到有用的地步,這廣告才能叫有效果。
我常在活動的規劃討論裡大力推展廣告在宣傳工具上是完全必需的概念,但往往在預算考量時,它卻是第一個會被省略、砍去金額的部份。關於這一個現象,我向來不能茍同,對我來說那等於把其他的努力大半付諸流水。
砍廣告預算,這一點我認為對活動來說是大大扣分的一件事,因為在宣傳手法裡面,它是和潛在消費者溝通的重要通道,但往往在會議上常會聽到「之前都沒有效果」、「廣告浪費錢啦」...類似的語句。其實通常細問下去:「你們之前廣告預算多少?投放哪些地方?」,答案根本就呼之欲出,預算不夠,放的地方也不對,全程沒有規劃觀察與修正機制。就算這團隊主事者已經辦了好幾年這樣的活動,在廣告這個宣傳手法上,可謂從來沒有累積過經驗。
一個商品 (包含服務、活動、產品...等),要能讓消費者接觸到訊息,沒有鋪天蓋地的訊息管道,是不可能人盡皆知的。既然不可能人盡皆知,那就不要製作和投放廣告了嗎?當然不是!這時候得回頭問問自己,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再來看看想要的目標成果是來客數變多、多多少?還是活動參與人數最少要幾個人才有面子?還是有多少人上你粉絲團打卡?...有許多可以提出數據依據的部份,都得一一列出。這樣才可以找到廣告想要達成的目標,在後續操作的時候不斷修正,接近自己想要達成的目的。我常把這些複雜的過程簡化為【目的】→【目標】→【策略】這樣一個流程,一個一個詢問與協助訂定那些需要的數字與依據。
我最常被找去討論和詢問的活動類型是「講座課程」與「促銷活動」,這兩類活動除了因為主體與產業樣貌不同,造成在宣傳上面打的族群必需不同之外,其他該做的事情都大同小異:「把活動資訊告知需要的人」。
以講座活動為例子,如果接下來要開的是藝文講座,經過場地和資源評估後,必須達成的最低招覽人數是三十人。我通常會詢問主辦人或團隊「過去累計的數據與樣貌」,像是宣傳管道、宣傳品的製作數量和被索取的大致數量、網路平台觸擊及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等,但往往都得不到答案。這時候我也只能用自己和其他朋友辦理經驗裡的一個比例法則提供參考,例如:在網路平台上,一萬個人看到會有一個人付錢參加,那麼目前要招到三十人,就得想辦法讓三十萬人看到。
但往往一連串的用力、努力、很大力之後,一句節省預算,就會把這些全都推翻,因為第一個被砍的就是「宣傳預算」裡「廣告預算」,無論是宣傳品或者廣告投放,都會被清得一乾二淨,好像根本沒討論過這件事,但每次都會留下那些因為那些廣告資源所討論產生出的「指標數字」,壓著要團隊去達成目標。
最後商品沒人買單,活動沒人參加,服務沒人使用...,就會聽到「我的商品很棒,為什麼沒人青睞?」這類的話。
事實上,沒人知道,誰會來用?
然後,就只能一直看著世界不斷地以這樣的方式旋轉著,充滿了抱怨,竟又樂此不疲。
既然要認真地面對自己的商品,就務必面對宣傳面當中很重要的廣告預算這件事,因為知道商品的人要夠多,買單的人數才會累積到我們能活下去繼續生產、販售的程度。否則,花了那麼多力氣研發出來的商品,在「廣告」規模不夠 (通常是根本不見了) 的狀況下,銷售量表現不好這件事,根本就是自己造成的結果。
圖說:WeChat在TBC活動現場的宣傳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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