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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年代綜合台撤照事件當中,突顯了置入性行銷的大問題。這把尺的尺度到底在哪裡?是無限上綱?還是根本是誰說了算?

如果現在還在那裡吵什麼節目搞置入性行銷,乾脆節目全都別開了。隨便一個明星穿什麼戴什麼,還有節目中有獎品和後面有贊助名單的,全部別做了啦!還有新聞也都別報了!所有生活中的物品都是廠商製作的,只要在螢幕上出現就不行!全都下架! NCC ... 腦子在裝啥?!

我最愛的 Dicovery 頻道當中,"How it's made" 、 "Factory Made"、「原來如此」等節目,完全是讓觀眾瞭解生活中各類產品的製作過程和相關知識,裡面的包裝和廠牌完全避不開。整集節目裡面都是在 promo 產品那這些節目,依照台灣 NCC 的許多標準,這些節目早該停一停了。

這些反廣告行銷手法的箝制性法令和討論,根本就是在走回頭路,一面高喊著不箝制媒體的自由,另一面拿著一把大鎖將大門鎖上。要管制、管理,並不是不行,而是應該給大家一個很明確可以判定的尺度,現在就是因為尺度不明,而造成許多媒體內容的本末倒置。

一個很有意義的活動,不能在新聞裡告訴大家地點和時間,只因為有「置入性行銷與廣告」之嫌,就讓消息輕輕帶過。我就遇上很多這樣的例子,像是前一陣子的「Photo Taipei」,記者只會報導名人第二代的聯展,卻壓根沒有提到展覽地點與時間,等到大家想看的時候才發現過期了。這實在很瞎!

如果影像相關內容的產置要這麼可憐,一點生路都沒有的話,我看真的是所有節目停一停、電視台都關一關最好。因為節目、新聞、影集...裡面,所有見到的人事物,只要進了節目,全都是置入性行銷,完全都在行銷這些人事物!電視整天就播廣告就行了,不誨言,有些廣告甚至比節目還精采可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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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入性行銷」近年來一直被惡質的手法所影響,導致這個名詞被拖累成非常負面的詞句,實在非常可惜。

特別是在影像內容的相關產製作品當中,這種行銷手法往往是許多高手運作的手法,只要產品屬性適合,廠商願意讓製作團隊包裝與安排,就能夠在節目、戲劇、電影、雜誌...等,影像相關內容當中出現,而且質感和相關使用的知識都能夠躍上台面。

這些節目的製作經費當中,有一部份是來自於廠商的贊助,只要別太誇張地把詳細品名和廠牌給唸出來,甚至是一直重覆不停,這樣應該無傷大雅,必竟節目如果內容棒的話,這些廠商贊助取得產品的露出時機得宜,反而是一項美事。可以讓節目製作團隊有更多的資源來製作出更棒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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