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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搬琴去老闆車上的時候(一共上下樓三次) ,看到一個很可愛的女孩子站在一樓門口,好像在等人吧。
於是,在最後一次上樓時,寫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的名字和E-mail,還有"我想認識你",阿哈哈
結果,我上樓以後沒多久,竟然就看到她和老闆走進教室,她竟然就是老闆找來的人!
OH. My God. 超尷尬的。
我跟她比了YA的手勢,結果老闆就問了:是誰搭訕誰?這時候我只好承認是我搭訕的,哈哈。
生平第一次搭訕耶,運氣這麼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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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外表冷漠~內心狂熱~那就~是~我~~..我很醜~~可是我有音樂和啤酒~~一點卑微~一點懦弱~可是從不~退~~縮~~"
我有音樂,可是沒有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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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來了前女友的姐姐,在分手後一年多後,來板上興師問罪。不知道前女友向她說了什麼,不過感覺起來全是我的錯。這也沒關係,已事過境牽,要怎麼誤解,決定權不在我手上。她活在她的世界,過得開心就好了,我還有自己的生活要打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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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米/黃昱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