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2014-06-03-00-36-57  

 

我對 Giga Circle 這平台的看法,這應該是目前整個遊戲規則最強大的內容吸引器了,整合分潤、直銷還有推薦獎金的機制,將內容產值最大化。

目前正在觀察中 (除了純觀察之外,有寫文章還可以有點筆墨錢回饋 XD)

因為這平台的興起,相信最近眼睛比較尖的朋友,已經看到許多經典和有趣的影片分享是來自這個平台,而且經營這些內容的人一定會到處灑,想不看到都難。舉個例子,你最近看過全息影像的Micheal Jackson表演內容的話,應該八九不離十是從這個網站po文的分享者丟出來的。

另外一個觀察點,在這個 Giga Circle「內容農場」網站裡面的角色,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內容農夫」,另一類是「內容經紀」。

一個能夠產製內容、而且又能賣出內容的人,同時兼具「內容農夫」與「內容經紀」的角色,也就是說在制度裡這樣是最強大的戰力,生產與拓展一條鞭,能夠取得網站最大的分潤。

另外就是內容產製很強,但是不知道如何推廣的人,這時候除了乖乖當「內容農夫」之外,還可以透過自訂的分潤比例,讓其他不懂產製內容但很會推廣的「內容經紀」來推廣分潤。

這種「內容經紀」與「內容農夫」的角色分配,與 Giga Circle 平台這「內容農場」之間,目前看起來是多贏的成果。而且近期的觀察內,Giga Circle 對於不當轉載、甚至是盜文者的處份相當快速,這是一件值得鼓掌的事;當然有人會說再怎樣檢舉也檢舉不完,永遠做得都不夠;我個人在這事件上是站在中立的態度。

目前觀察的趨勢是,已經有自營內容農場的小農,開始聚集到這個大型的農場兼內容流通所,至於這個平台能夠在何方取得足夠的收益,來讓這些「內容農夫」與「內容經紀」持續於「內容農場」中取得分潤獲利,這更是要長期觀察的一點。

有興趣研究的朋友,可以玩玩看這個 Giga Circle。當然,既然它是個「內容農場」,就算你不當「內容農夫」或「內容經紀」,你一樣可以當個來農場產生消費動力的「內容顧客」。

 

相關網址:

Giga Circle - 娛樂分享平台

 

 

arrow
arrow

    玉米/黃昱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